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白雪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928********36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791民初1839号 |
案号 |
(2021)鲁1791执11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郓城县华晨盖业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截止至2020年6月22日的利息、罚息、复利合计236997.04元,此后的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自2020年6月23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菏泽市万兴医药包装有限公司、曾凡想、李艳华、曾凡顺、王慧英、曾凡举、白雪莉、王思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郓城县华晨盖业有限公司、菏泽市万兴医药包装有限公司、曾凡想、李艳华、曾凡顺、王慧英、曾凡举、白雪莉、王思方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各被告支付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案件受理费1234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13 |
发布时间 |
2021-07-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