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颜丁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524********8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浙0106民初12145号
案号
(2021)浙0106执11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杭州西湖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责令被执行人颜丁山归还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借款本金1000000元,支付利息40425元、罚息672738.86元、复利11199.37元(罚息、复利暂计算至2019年12月16日,此后的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和中国人民银行对利率的规定另行计算支付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承担案件受理费8688元,执行费19644元,共计1752695.23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3-05
发布时间
2021-07-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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