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美华石油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576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0305民初1686号
案号
(2021)鲁0305执3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美华石油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淄博骏宝化工有限公司货款1195552.2元,并支付违约金5000元。案件受理费15604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美华石油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1-25
发布时间
2021-07-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国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5657681645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6号9层92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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