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许磊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481********66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603刑初46号
案号
(2021)闽0603执13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许磊磊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交)。(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8年8月3日起至2019年6月2日止)。二、被告人刘正海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已缴交)。(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8年8月3日起至2019年3月2日止)。三、被告人郑楚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五百元(已缴交)。(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9年2月22日起至2019年7月16日止)。四、未追回的赃物脚手架扣件予以继续追缴返还被害人;被告人许磊磊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四千二百五十元、被告人刘正海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四千二百五十元、被告人郑楚池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五千九百四十元予以追缴;作案工具扣押在案的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予以没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6-02
发布时间
2021-07-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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