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建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1082********45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1091刑初57号
案号
(2021)冀1091执2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于建国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6月5日至2029年6月2日。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于建国退赔被害人范晓丹、尚赟、彭欢、王清瑜、张攀、刘香梅、贺永学、王景月、田浩、全旭伟、王婷婷、王翠、樊赫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四十六万四千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4-19
发布时间
2021-07-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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