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建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1082********45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1091刑初57号 |
案号 |
(2021)冀1091执2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于建国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6月5日至2029年6月2日。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于建国退赔被害人范晓丹、尚赟、彭欢、王清瑜、张攀、刘香梅、贺永学、王景月、田浩、全旭伟、王婷婷、王翠、樊赫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四十六万四千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19 |
发布时间 |
2021-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