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红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0422********06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422民初768号 |
案号 |
(2021)云0422执2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澄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邓红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翠、赵海荣房门款11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1000元为本金,自2019年7月1日,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0日起的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76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76元,由被告邓红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澄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22 |
发布时间 |
2021-07-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