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郝书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723********1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2723民初387号 |
案号 |
(2021)新2723执3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依法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借款86800元和利息27776元。本案受理费1273.4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本案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温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7-07 |
发布时间 |
2021-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