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呼伦贝尔庆国木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507********GH9M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内0783民初2104号 |
案号 |
(2021)内0783执7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呼伦贝尔庆国木业有限公司向原告范广武支付运费10 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 驳回原告范广武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被告呼伦贝尔庆国木业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时间 |
2021-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利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783MA0Q7TGH9M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哈多河镇哈多河村二组经济项目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