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轩雍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102********FJ7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沪0151民初3932号
案号
(2021)沪0151执18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崇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上海轩雍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西东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票据款100万元, 并支付以该款为基数,自2019年9月1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被告山西北斗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上海轩雍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山西东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110元,由被告上海轩雍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山西北斗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1-05-12
发布时间
2021-07-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郭春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MA1JXMFJ72
登记机关
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921弄2号Q区274室(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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