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池州市石台县皇隆包装制作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7302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722民初267号
案号
(2019)皖1722执1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石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池州市石台县皇隆包装制作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汪国云本金100000元以及分别自2017年2月28日起按月利率1.5%支付本金40000元的利息和自2017年4月19日起按月利率1.5%支付本金60000元的利息至上述两笔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上述本息(利随本清)由被告池州市石台县皇隆包装制作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前一次性付清;二、被告池州市石台县皇隆包装制作有限公司已支付原告汪国云利息5000元,该利息从上述所应支付的利息中予以扣除;三、案件受理费3056元,减半收取1528元,由被告池州市石台县皇隆包装制作有限公司负担;四、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石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9-08-02
发布时间
2019-10-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皖1722执155号
立案日期
2019-08-02
执行法院
石台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000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黄显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722573025272T
登记机关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仁里镇七里村河口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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