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起春银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328********17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云2328民初57号 |
案号 |
(2021)云2328执3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元谋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起春银支付原告张光清购猪款85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500元,合计9000元(于2021年1月30日前支付4500元;2021年5月30日前支付4500元);二、若被告起春银没有按照上述约定时间支付,则原告张光清可对上述未到期的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13元,减半收取计56.5元,由被告起春银负担(限于2021年1月30日前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元谋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7-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