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柳州恒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70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204民初1229号 |
案号 |
(2019)桂0204执20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柳州恒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冯军借款1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从2017年5月26日起,以本金1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至还清款时止)。驳回原告冯军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自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348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404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冯军负担28元,被告柳州恒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4012元并迳付原告冯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10-18 |
发布时间 |
2019-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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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梁国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200667035463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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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