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延边天通食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826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吉2401民初5154号
案号
(2021)吉2401执22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延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延边天通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支付原告延吉市张小亮食品经销部货款201567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时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以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标准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案件受理费2162.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延吉市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1-04-29
发布时间
2021-07-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任贞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2400682617867T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延吉市依兰镇龙渊五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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