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106********33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202民初9533号 |
案号 |
(2021)辽0202执48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人刘松偿还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贷款本金388531.57元;2、被申请人刘松自2019年2月21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按《信用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给付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借款利息、罚息及复利;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本案诉讼费7460元;4、加倍支付申请人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6-02 |
发布时间 |
2021-07-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