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松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106********33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辽0202民初9533号
案号
(2021)辽0202执48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人刘松偿还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贷款本金388531.57元;2、被申请人刘松自2019年2月21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按《信用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给付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借款利息、罚息及复利;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本案诉讼费7460元;4、加倍支付申请人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06-02
发布时间
2021-07-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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