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602********11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深仲裁字第3909号 |
案号 |
(2021)粤0307执43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国际仲裁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第一被申请人方艺向申请人支付代偿款人民币115141.73元并支付利息(利息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从2018年11月21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二、第二被申请人刘佳对上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二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保全费人民币1095.7元;四、本案的仲裁费10488元由二被申请人承担,该费用申请人已经预交,由二被申请人于履行本裁决时径付申请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时间 |
2021-07-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