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方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113********00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0113民初1128号 |
案号 |
(2021)鄂0113执2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董方威欠原告孟庆冲30万元,被告董方威于2021年1月30日前偿还原告孟庆冲10万元;被告董方威于2021年3月30日前偿还原告孟庆冲10万元;被告董方威于2021年4月30日前偿还原告孟庆冲10万元;如果被告董方威逾期未偿还借款,则除了偿还本金以外,还需支付利息(利息以到期未还款的金额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肖少华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担保人李建立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7-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