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鹤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932********00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2932民初1332号 |
案号 |
(2021)云2932执2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庆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解除原告黄淑丽与被告杨鹤香2020年8月26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被告杨鹤香于2021年3月1日前返还给原告黄淑丽房屋首付款218000元,并承担该款自2020年8月2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时间 |
2021-07-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