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丁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00381********58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渝0116刑初893号 |
案号 |
(2021)渝0116执38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9)渝0116刑初893号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蔡家勇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壹仟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8日起至2020年1月14日止。)二、被告人张南海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壹仟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8日起至2019年12月14止。)三、被告人丁亮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壹仟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23日起至2019年12月22日止。) (上列罚金限被告人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1-06-17 |
发布时间 |
2021-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