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丰亿石化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37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0804民初1015号 |
案号 |
(2019)鄂0804执7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湖北丰亿石化有限公司、赵维锋、谢宝文、陈明生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共同偿还原告湖北荆门掇刀包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8年7月6日的借款本金59万元、利息31307.43元、罚息7866.22元及违约金36000元,并支付自2018年7月7日起至本金清偿之日止以实际欠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2.6%计算的罚息;二、被告荆门纵海燃气有限公司、张志堂、王希凡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湖北荆门掇刀包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452元,减半收取5226元,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被告湖北丰亿石化有限公司、赵维锋、谢宝文、陈明生、荆门纵海燃气有限公司、张志堂、王希凡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07-17 |
发布时间 |
2019-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维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80057372660XJ |
登记机关 |
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掇刀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荆门市掇刀区江山路南侧办公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