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宏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932********153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2932刑初8号
案号
(2021)云2932执3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鹤庆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人邓宏顺赔偿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罗志强医疗、误工、护理、营养、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等费用共计30000元,于2021年2月10日前支付10000元,2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鹤庆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4-20
发布时间
2021-07-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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