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琼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326********034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2326民初726号
案号
(2021)云2326执4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姚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罗琼、陈正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王雪梅代二被告归还的贷款本息合计100357.88元,并承担自2020年6月30日起以100357.88元为基数按年息4.25%计算至款项付清为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2308元,公告费1120元,合计3428元,由被告罗琼、陈正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姚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6-01
发布时间
2021-07-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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