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辛鑫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104********16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京0113民初3460号
案号
(2021)京0113执57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辛鑫于2021年6月17日前给付原告张艺结租金、滞纳金、赔偿金共计57 300元,分3笔给付:第一笔于2021年4月17日前给付15 000元;第二笔于2021年5月17日前给付15 000元;第三笔于2021年6月17日前给付27 300元; 二、双方就涉诉争议再无其他纠纷; 三、案件受理费617元,由被告辛鑫负担,于2021年4月17日前直接给付给原告张艺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06-22
发布时间
2021-07-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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