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范炳菘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20112********135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津0112民特237号
案号
(2021)津0112执18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范炳菘给付刘玉清总计43000元。范炳菘于2021年2月28日前给付刘玉清5000元,剩余38000元分期给付刘玉清,于2021年3月25日前给付4000元,于2021年4月25日前给付4000元,于2021年5月25日前给付4000元,于2021年6月25日前给付4000元,于2021年7月25日前给付4000元,于2021年8月25日前给付4000元,于2021年9月25日前给付4000元,于2021年10月25日前给付4000元,于2021年11月25日前给付6000元,共计43000元。二、范炳菘如有一期未按期给付,刘玉清可就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1-04-07
发布时间
2021-07-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