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祖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522********67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522民初5917号 |
案号 |
(2021)浙0522执10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汪祖伟、李志芳归还原告浙江长兴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999 9.98元、利息9773.19元,合计59773.17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2020 年9月20日之后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3-25 |
发布时间 |
2021-07-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