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廖文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825********007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204民初1228号
案号
(2021)粤0204执4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191214600229】。被告廖文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好运借款本金80万元及利息(以本金80万元为基数,从2019年5月11日起按月利率1.4计算至给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3144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18144元,由被告廖文杰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2-26
发布时间
2021-07-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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