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潘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1002********00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1091民初441号 |
案号 |
(2021)冀1091执2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娜迪热·阿斯卡尔与被告潘杰于2019年6月27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被告潘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娜迪热·阿斯卡尔购房款174万元;二、被告潘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娜迪热·阿斯卡尔违约金17.9万元。 案件受理费22072元,由被告潘杰负担,此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时间 |
2021-07-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