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向宏保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823********417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鄂2823刑初275号
案号
(2021)鄂2823执11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湖 北 省 巴 东 县 人 民 法 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向宏保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8月24日起至2024年8月23日止;罚金人民币10000元自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本院缴纳)。二、被告人向宏保盗窃所得现金23650元予以追缴,发还给被害人谭贤公900元、邓正勇700元、邓秀均12400元、邓学群9650元(其中公安机关已扣押现金6367元,下余17283元继续追缴)。三、被告人向宏保所盗银元10个、手镯2只、银锭1个、金乌龟1只予以追缴,发还给被害人陈千喜(已发还),所盗金项链和金挂件1套、装饰品手链1条予以追缴,发还给被害人邓正勇,所盗硬中华香烟2条予以追缴,发还给被害人黄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巴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4-22
发布时间
2021-07-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