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321********35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渝0101刑初32号 |
案号 |
(2021)渝0101执34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8)渝0101刑初32号对被告人王之平、郑晓龙、吕佳威、王华平、许松、张鹄琪、曹飞、郭伟的违法所得人民币 221102 元继续予以追缴;对已收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 2072 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对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对讲机、无线 pos 机、电脑主机、监控主机、会员卡、宣传卡片、酒水单、报警器等物品(详见扣押清单)予以没收并销毁。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1-04-29 |
发布时间 |
2021-07-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