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薄丽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605********08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黑0604民初4221号 |
案号 |
(2021)黑0604执恢1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大庆市联勤装备制造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刘时志借款本金220万元,利息35。20万元(截止至20上6年7月17日),合计人民币252. 20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28016元,减半收取计14008元, 由被告承担,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3-25 |
发布时间 |
2021-07-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