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328********00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108民初4336号 |
案号 |
(2021)豫0108执16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福陆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金商贸城支行借款本金3000000元及利息(含复利、罚息)735011.63元(暂计至2019年 3月20 日止,此后罚息、复利自2019年 3月21日起,仍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之日止);二、被告河南福陆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金商贸城支行律师费32013元;三、被告田涛、李桂兰、郑州华圣工贸有限公司、田杰华、郑州巨森实业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金商贸城支行所享有的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金商贸城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68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41680元,由被告河南福陆实业有限公司、田涛、李桂兰、郑州华圣工贸有限公司、田杰华、郑州巨森实业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6-08 |
发布时间 |
2021-07-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