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漯河市顺诚铸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25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102民初3171号 |
案号 |
(2019)豫1102执7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漯河市顺诚铸造有限公司、被告周建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互付连带责任偿还原告阎世伦、原告朱玉凤借款600000元,利息以60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息1.5分计算,自2015年10月1日起计算至借款付清之日止。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800元,由被告漯河市顺诚铸造有限公司、被告周建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6-03 |
发布时间 |
2019-1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豫1102执79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6-03 |
执行法院 |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9248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建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02742539312J |
登记机关 |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源汇分局 |
注册地址 |
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南段1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