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蓝海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01********0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791民初1876号 |
案号 |
(2021)赣0791执15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钟林泉与被告江西金色油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蓝海云一致确认截至2021年6月2日被告江西金色油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蓝海云尚欠原告钟林泉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63000元,本息共计213000元;二、上述款项,被告江西金色油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蓝海云自愿于2021年6月4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三、若被告江西金色油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蓝海云按时还款则本案案结事了;若被告江西金色油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蓝海云逾期还款,则原告钟林泉可就逾期未还本金自2021年6月3日起按月利率1.2%计付利息,息随本清;四、原告钟林泉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2248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钟林泉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6-08 |
发布时间 |
2021-07-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