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穆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303********08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08民初4633号 |
案号 |
(2021)豫0108执12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强制被申请人穆伟支付申请人垫付款122941.98元,违约金36882.59元,诉讼费3497元,共计159824.57元;2.被告张敬国、山西童华阳光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执行费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20 |
发布时间 |
2021-07-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