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顾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301********15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1202民初207号 |
案号 |
(2021)鄂1202执22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双溪法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顾伟应偿还原告刘智和借款本金12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自2017年11月8日起按年利率6%计息至还清时止),此款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50元,由被告顾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7-07 |
发布时间 |
2021-07-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