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大庆鑫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84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黑0622民初3116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8)黑0622执恢3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肇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大庆鑫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5日前,返还给原告肇源县鲶鱼沟万基谷物加工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款10万元,同时给付4万元赔偿金。如到期不能给付,被告除给付上款外,再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即3200元,由原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肇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8-09-11  | 
    
发布时间  | 
      2018-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8)黑0622执恢374号  | 
    
立案日期  | 
      2018-09-11  | 
    
执行法院  | 
      肇源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400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石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622098459820X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肇源县大广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