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圣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218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204民初1632号 |
案号 |
(2021)豫0204执3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被告芦鹏林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鼓楼街支行截至2019年5月21日的借款本金230712.24元、利息11587.09元及罚息、复利(罚息、复利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被告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原、被告于2015年5月18日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第四条、第九条据实结算);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被告芦鹏林支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鼓楼街支行律师费9228元;三、如被告芦鹏林未按期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所确定的义务,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鼓楼街支行依法对被告芦鹏林、张秀梅抵押给原告的位于杞县御景名家小区4栋1单元801号的房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不足部分由被告芦鹏林继续清偿;四、被告张秀梅、河南圣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73元,公告费 元,由三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田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394号3幢22层2214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