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志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1321********86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辽1303行审36号
案号
(2021)辽1303执4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对申请人朝阳市龙城区林业局“责令限期恢复非法占用林地原状”的强制执行申请,本院不予受理。二、对申请人朝阳市龙城区林业局“罚款13,510元”的强制执行申请,本院准予执行。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05-06
发布时间
2021-07-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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