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青海汇华煤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81404****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青民二初字第50号
案号
(2015)青执字第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青海汇华煤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西宁诚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贷款本金19968091.18元、利息1128782.69元、罚息1078172.12元及复利105594.99元,并赔偿违约金2228064元,共计24508704.98元;二、被告张莉莉、崔文辉、舟曲康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云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青海云天矿业有限公司)、通渭汇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青海汇华煤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上述给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包括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三、被告张莉莉、崔文辉、舟曲康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云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青海云天矿业有限公司)、通渭汇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青海汇华煤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4344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青海汇华煤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份
青海
立案日期
2015-12-28
发布时间
2021-07-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宋春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01007814042773
登记机关
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66-2号6号楼3单元3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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