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魏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725********57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渝民终24号 |
案号 |
(2020)渝05执恢2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9)渝05执1354号一、被执行人重庆双川商贸有限公司于(2015)渝五中法民初字第00840号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3150万元及利息。 二、被执行人重庆双川商贸有限公司于(2015)渝五中法民初字第00840号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执行人律师费20万元。 三、被执行人刘忠汉、袁忠智、郑志桥、李凯、魏强、重庆渝亚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嘉瑞动物生化药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被执行人杨应淑、王天伦、徐媛、赵嘉分别对刘忠汉、袁忠智、李凯、魏强的上述债务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五、被执行人重庆双川商贸有限公司、刘忠汉、袁忠智、郑志桥、李凯、魏强、重庆渝亚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嘉瑞动物生化药业有限公司、杨应淑、王天伦、徐媛、赵嘉共同负担本案案件受理费21770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0-06-18 |
发布时间 |
2021-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