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冈市嘉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75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民终41号 |
案号 |
(2018)鄂11执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黄冈市嘉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张友元偿还借款本金155575459元及利息(其中,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利息为91430974.9元,2016年1月1日以后的利息以155575459为本金按年利率24%标准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黄冈市嘉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张友元保全费15000元。三、湖北亿嘉亿贸易有限公司、湖北嘉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黄冈市晟昶贸易有限公司、黄冈市黄州区嘉丽宾馆、王大勇、张丽对黄冈市嘉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判决一、二项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8-04-11 |
发布时间 |
2019-06-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8)鄂11执70号 |
立案日期 |
2018-04-11 |
执行法院 |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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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1007775831536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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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黄冈市黄州区东门路17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