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杭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122********22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122民初2075号
案号
(2021)浙0122执12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杭州桐庐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杭伟归还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桐庐支行借款本金 1 5 0 0 0 0元及支付截止至 2 0 2 0年 4月 2 0日的期内利息 1 8 9 2. 4 9元、罚息 1 5 9 0 9. 0 8元、复利 2 0 0. 7元,并支付自 2 0 2 0年 4月 2 1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合同之约定计算的利息;二、被告李国强、李志军对上述第一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桐庐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5-25
发布时间
2021-08-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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