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雷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523********23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523民初1697号
案号
(2021)浙0523执11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雷磊返还原告李兵定金及预付货款合计17000元,于2020年10月30日前付清;二、原告自愿放弃本案的其他诉讼请求;心壽三、案件受理费450元、公告费3350元,合计800元,由被告负担。该款已由原告先行垫付,故由被告于2020年10月 30日前直接给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3-29
发布时间
2021-08-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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