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雷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523********23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523民初1697号 |
案号 |
(2021)浙0523执11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雷磊返还原告李兵定金及预付货款合计17000元,于2020年10月30日前付清;二、原告自愿放弃本案的其他诉讼请求;心壽三、案件受理费450元、公告费3350元,合计800元,由被告负担。该款已由原告先行垫付,故由被告于2020年10月 30日前直接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时间 |
2021-08-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