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衡阳喜乐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05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湘0423民初855号 |
案号 |
(2019)湘0423执5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衡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广州瑞威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衡阳喜乐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18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二、被告衡阳喜乐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瑞威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租金、管理费、公共区域使用费、电费、违约金等共计93301.17元;三、原告广州瑞威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向被告衡阳喜乐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收取的保证金50000元不予退还;四、被告罗雄平对上述判决第二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广州瑞威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在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627元,由被告衡阳喜乐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罗雄平负担2423元,由原告广州瑞威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承担220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衡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08-06 |
发布时间 |
2019-1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湘0423执57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8-06 |
执行法院 |
衡山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02481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罗雄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4120705829157 |
登记机关 |
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岳分局 |
注册地址 |
衡阳市南岳区方广路区一中对面一号楼B单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