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衡阳新华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8139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0422民初27号
案号
(2019)湘0422执7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衡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衡阳新华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返还原告何震华长生圣位预定款10000元,支付预定位合理利用补偿金1500元,合计11500元。限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履行;二、驳回原告何震华要求解除《衡阳新华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雷峰寺永旺塔长生圣位供奉预定管理协议》的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88元,减半收取44元,由被告衡阳新华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衡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19-08-21
发布时间
2019-10-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湘0422执703号
立案日期
2019-08-21
执行法院
衡南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2144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成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4000813981796
登记机关
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衡阳市蒸湘区解放西路2号丽天名园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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