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建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325********21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3331民初125号
案号
(2021)川3331执恢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白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余款一万元被告马建康自愿承诺在2021年1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甜兰饭店经营者李晓兰。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白玉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7-26
发布时间
2021-08-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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