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建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605********16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605民初1401号 |
案号 |
(2021)黑0605执6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周建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给付原告刘杰1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解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周建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时间 |
2021-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