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绿缘环保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40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730民初2258号 |
案号 |
(2018)赣0730执21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江西绿缘环保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给原告杨子江货款78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50元,因采用简易程序而减半收取为875由被告江西绿缘环保袋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8-12-04 |
发布时间 |
2018-12-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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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赵火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30584026166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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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工业园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