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长春新宇制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31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晋0425民初638号 |
案号 |
(2019)晋0425执1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顺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长春新宇制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山西振东道地连翘开发有限公司药材款人民币389881.3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未支付药材款389881.3元为基数,按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的1.3倍计算,自2018年2月10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9-07-05 |
发布时间 |
2019-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晋0425执15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05 |
执行法院 |
平顺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89881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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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新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10172315250X1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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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高新北区长东北高科技中心A区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