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328********05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106民初2568号 |
案号 |
(2021)晋0106执30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任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偿还借款本金188999.87元,并支付截至2020年4月5日的利息19431.52元、罚息(含复利)7670.05元以及自2020年4月6日起至借款本息付清之日止的罚息和复利(罚息和复利合计以本金188999.87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二、驳回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88元(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已经预交),由被告任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27 |
发布时间 |
2021-08-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