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郝强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431********36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0106刑初177号 |
案号 |
(2021)晋0106执21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郝强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2月18日起至2021年7月17日止。罚金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逾期不缴纳,强制缴纳。)二、责令被告人郝强强退赔被害人张益宁人民币一千八百元,退赔被害人崔超逸人民币一千一百九十六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18 |
发布时间 |
2021-07-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